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兆新股份(002256.SZ):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格隆汇 01-13 19:55

格隆汇1月13日丨兆新股份(002256.SZ)公布,中信信托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2021)粤03执恢63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的486,007,100股“兆新股份”股票(股票代码:【002256】)作价人民币1,394,840,37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代表恒丰银行直接控制的“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单一资金信托”)抵偿等额债务。

此次减持将导致陈永弟持有公司股份由486,406,779股减少为399,679股,持股比例将由25.84%减少至0.02%。

恒丰银行作为该信托项目的唯一委托人及受益人,拥有信托项目所持有证券的权利。恒丰银行未曾持有公司股份,若此次权益变动股份变更过户登记完成,恒丰银行将享有信托项目持有公司 486,007,100股股票对应权利。

截至公吿披露日,陈永弟持有公司486,007,1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5.82%)仍未过户,该裁定尚涉及办理过户等手续,若最终过户成功,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